昨日,人民網曝光了赴泰旅游市場亂象,發布《泰國游自費項目成“災” 導游罵游客:不交錢沒好日子過》一文,隨后記者采訪了多名業內人士,發現目前市面上推出的泰國旅游產品大多在低于成本價銷售。

泰國7日游成本需6000元左右
以5晚7天泰國跟團游為例,記者通過搜索引擎發現,旅行社報價主要集中在1000元至4000元左右,鮮少旅行社也在出售5000元、6000元、7000元的旅游產品,這些團被稱之為奢華團。但是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5晚7天泰國跟團游泰國游的成本在6000元上下,“這包括往返機票約3000元,簽證240元,還有酒店費用、領隊費用等,999、1999、2999多元團費的泰國游都是零負團費,而且是負的很多的!”
記者還發現,不僅僅是小旅行社,一些行業知名的大旅行社,也在售賣2000多元的5晚7天泰國游產品,高于6000元的泰國游,在市場上幾乎沒有。“因為6000元的泰國游,幾乎收不來客人。”這名業內人士無奈地說。
《旅游法》對零負團費、自費項目等均有規定: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,誘騙旅游者,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。旅行社組織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。但為何無論是出境游還是國內游,仍出現諸多亂象?
該業內人士透露,在《旅游法》實行之初,的確取得了一些成效:旅行社團費上升、零負團費減少,但是伴隨著每況愈下的收客人數,旅行社開始偷偷降低團費,試探法律的底線,降到5000元,可以;再降到4000元,沒人管;再降,再降。漸漸地,原來旅游市場存在問題不但沒有消失,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。
旅游行業相關利益方都需要負責
“旅行社組團本應是為游客提供比自助游更優惠、更方便的服務,但現在旅行社不合理低價已經損害了旅游整個行業的聲譽。” 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說。
他認為,這種現狀是由于地方旅游管理部門、工商部門等政府機構的不作為造成的, “他們沒有負起責任來,一些法律已經實施很長時間,但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,《旅游法》等法律沒有得到真正重視,但是這種現狀是可以改變的。”
不能忽視的是,在這些案例中,游客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員工說,“從河北到香港,團費就收450元,不讓你購物怎么可能?這樣是不合法,但你來投訴,為什么不看看自己交了多少團費呢?當然現在我們也在做高端團,確實是有一定市場的,但是增長很慢很慢。”
北京聯合大學旅游學院副院長張凌云說,“如果出行前,已經告知游客需要購物、需要參加自費,最后游客還以此為借口進行投訴,我認為這就涉及到了游客誠信、道德問題,這樣的情況游客維權時也是存在問題的。當然,目前整個旅游業相關利益方都需要負責。”
改變旅游市場秩序到底該怎么辦?
對于旅游企業來說,應注重服務品質的提高。提高團費沒人報不掙錢,降低團費就得非法盈利,對于這樣的矛盾,攜程旅行網公關經理陳彩銀提到,價格是吸引客人、但不是唯一吸引客人的手段,在保證價格具有競爭力的同時,旅游企業應更著重開發多形態產品類型,讓游客可以多形態游玩,選擇更加靈活。張凌云也認為,應鼓勵企業競爭,讓企業提供物美價廉的產品,鼓勵企業通過提供低廉的價格、良好的服務來吸引消費者。
這半年來,面對旅游市場亂象,旅游職能部門也做出了努力。近期,國家旅游局、公安部、工商總局三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聯手整治“不合理低價”、違法“一日游”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。
針對低價游,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司長彭志凱表示,國家旅游局將通過曝光典型案例,揭露“不合理低價”背后的陷阱,加強對游客理性消費的宣傳引導。“同時,按照組團社與地接社聯動治理,線上線下同時治理,旅行社與導游一體治理,企業與從業者協同治理,法律應用、市場化手段、行政管理聯合治理原則,全國一盤棋整治旅游市場頑疾。”
劉德謙建議,旅游主管部門、專家學者以及旅游從業人員應該認真探討、反思一下旅游業政策的盈利模式。“不能單靠一部法律解決所有的問題,也不能單靠某幾個政府部門去解決市場問題”,張凌云認為,旅游市場產生的亂象屬于市場問題,應交給市場去解決,旅行社、景區也應思考用優質、誠信的服務去換取利潤。
泰國旅游報價
(文章來源于網絡收集而來,版權歸原創者所有,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