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絨在州內金川、小金、馬爾康、理縣、黑水和汶川部分地區,以及甘孜州、雅安地區、涼山州等地,居住著講藏語方言嘉絨話,并以農業生產為主的藏族,為嘉絨藏族,藏區稱這地區的藏民為“絨巴”(農區人)。“嘉絨”一名因嘉莫墨爾多神山而得名,意指墨爾多神山四周地區。
據漢文史料記載,古代生息、活動于今州境地區東南部河谷一帶, 稱之為“嘉良夷(嘉梁)”、“白狗羌”、“哥鄰人”、“戈基人”等部落,為這一地區的土著先民。唐時與吐蕃移民及駐軍融合后,成為藏族。嘉絨地區解放前的地方土官常說自己的祖先來自西藏,汶川縣境內的瓦寺土司、金川縣境的綽斯甲土司、雅安地區寶興縣境的穆坪土司等都有淵源于西藏的族譜記載。雜谷土司、梭摩土司祖先是唐代吐蕃大將悉坦謀。
古代稱之為“嘉良夷”、“白狗羌”、“哥鄰人”、“戈基人”等的“羌、氏、夷”部落,實為“皆散居山川”的土著居民。在吐蕃第九代贊普布德貢甲時期,即大約東漢順帝時期(126年),吐蕃地區的原始宗教——本波教,就由吐蕃傳入了州境,并逐漸興宏起來,吐蕃文化的傳入和對嘉絨藏族古代先民的影響始自東漢,佛教則晚于8世紀吐蕃王朝赤松德贊時期才在州內發展起來、由于宗教文化為中心的吐蕃文化的長期影響,佛教(早期是本波教)逐漸成為上述部落全民的信仰,加上吐蕃大量移民和軍事占領與統治,經過一千多年的融合、同化,與吐蕃長期的相互交往,從而形成今日統一的嘉絨藏族。
嘉絨藏族的男女婚前交往比較自由,但婚姻一般由父母決定,也有自己找對象后取得父母同意的。?
定婚時,男家須找一個“剎恩瑪”媒人,先給女家送酒一瓶,酥油一小碗。若女家接后吃了,就算定了婚。女家不索取彩禮,嫁妝也就是手工織的花帶子及鞋墊之類。結婚那天新娘的親友送新娘到男家,新娘、新郎和送親的人一起圍著鍋莊轉三圈,即算成婚。第二天,新娘便隨娘家的人回娘家住一段時間才回男家,有的要生了小孩后才回男家。農忙或是過年時都要回婆家,做完莊稼過了年又回娘家。一直到生了第一個小孩才到婆家長住。孩子一般從父姓,上門(即招贊)則從母姓。更多的是“址索掛”或請喇嘛取名,有的貫上寨名,沒有姓則以寨名代字輩。?
上門指男的到女家去,名“招上門”,主要原因是女家沒有兒子,在家里留一個種田地的女子,所以要招一個女婚上門做活。家里的一切完全由女人照管,并且男方要隨女家姓。若女嫁出去后死了,娘家又沒有其他人.女家的媽就可以將女婿索回做自己的兒子,另娶一女人做他的媳婦。在以前,還流行一種“爬墻墻”的習俗,一般在平常的人家才有。當哪家的小伙子看上了某家的姑娘,可以在晚上到姑娘家爬墻(一般姑娘住在三樓),爬到姑娘居室的窗前,如果姑娘對小伙子傾心,會為他開窗。次日,小伙子從姑娘家的大門出去。而后,男方即通過媒人到女家提親,雙方有意,婚事就可以基本確定了。當然,這種婚事的前提也是在青年男女雙方相互有意才成。
(文章來源于網絡收集而來,版權歸原創者所有,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)